东营市颁布新规定:50种烈性犬在关键区域禁止饲养

发表时间: 2017-10-13 11:07

12日下午,东营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了《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相关内容以及贯彻落实办法。《条例》分“总则”“免疫与登记”“养犬行为规范”“经营与诊疗”“收容、救助与留检”“法律责任”“附则”七章,共四十二条,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。

据了解,东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品种主要分为烈性犬和大型犬,烈性犬共50种,分别是以下几种:烈性犬品种;马士提夫犬;俄罗斯高加索犬;意大利那不勒斯犬;法国波尔多犬;阿根廷杜高犬;西班牙加纳利犬;日本土佐犬;雪达猎犬;波音达猎犬;寻血猎犬;牛头梗;大丹犬;苏俄牧羊犬;拳师犬;大白熊犬;纽芬兰犬;比特犬;圣伯纳犬;伯恩山犬;灵提犬;比利时牧羊犬;藏獒犬;德国牧羊犬;威玛犬;多伯曼犬;阿根廷犬;可蒙犬;法国狼犬;大髯犬;马雷马犬;比利猎犬;阿富汗猎犬;爱尔兰猎狼犬;兰西尔犬;大蓝加斯科涅猎犬;大加斯科-圣通日犬;埃什特雷拉山地犬;捷克福斯克犬;拿波里獒犬;斗牛獒犬;斯皮诺犬;罗德西亚背脊犬;比利牛斯獒犬;贝林登梗;边境梗;凯利蓝梗;美国斯塔福梗;沙克犬;苏格兰牧羊犬中华田园犬(土狗)。禁养大型犬为成年体高超过50 厘米(肩高)或体长超过80厘米的大型犬。

此外,《条例》对养犬的登记以及养犬人的行为规范等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,详细内容请见链接: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 .docx(记者 张小倩)